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打造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223726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17)147 |
发布机构: | 建设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打造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7-02-04 |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建集团、厅运管局、省交通设计院、西安公路研究院、厅质监站、厅定额站、厅咨询公司、绥延公司:
为推进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建设,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关于打造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的指导意见》(交安监发[2016]216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打造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的意义和内涵、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及措施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为落实“指导意见”,部办公厅又印发了《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交办安监[2016]193号),确定从2017年1月开始,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示范创建活动。现将以上文件转发你们,请认真学习,深入理解交通运输部品质工程的相关要求,并结合实际,稳步推进,确保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品质工程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一、高度重视,深入理解创建品质工程的重要意义
打造品质工程是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和建设“四个交通”的重要载体,是交通运输部确定今后一个时期推动公路水路工程质量安全全面提升的重要举措。通过开展品质工程示范创建,引导全行业扎实推进品质工程建设,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全面提升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打造品质工程的重要意义,开展广泛的学习讨论,深刻认识品质工程内涵,为我省全面开展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示范创建工作奠定基础。
二、加强领导,推进示范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推动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示范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建集团、厅运管局、绥延公司要成立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按照统筹规划和因地制宜,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并重的原则,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品质工程示范创建实施方案”,明确示范创建工作目标,确定示范创建项目,建立有效的示范创建工作机制。
三、突出重点,全面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各有关单位要从实际需求出发,结合自身特点,围绕品质工程内涵和主要措施,明确重点突破方向,全面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省交通设计院、西安公路研究院要重点围绕提升工程设计水平,强化系统设计,注重统筹设计,倡导设计创作,开展建筑信息模型技术(BIM)在全省重点工程项目设计中的应用;项目建设单位要以深入推进“五化”为抓手,进一步提升项目信息化水平,积极推广应用“四新技术”,提升工程管理水平;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厅运管局、厅质监站、厅定额站要严格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加强技术咨询和经验总结,完善创建管理制度,探索建立本地区、本部门品质工程考核评价体系,推进品质工程深入实施。
四、加大宣传,营造示范创建工作的良好环境
各有关单位要建立示范创建激励机制,完善相关鼓励政策,在单位网站开辟品质工程示范创建工作专栏,并利用报刊、网络、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对示范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进展情况及典型经验进行广泛宣传,凝聚社会共识,争取各方支持,促进品质工程创建深入人心。
省厅将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制定全省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确定省级示范项目,各单位可结合按照交通运输部“指导意见”结合自身特点,提出建设性意见于2017年2月底前报厅。
省交通运输厅
2017年1月23日